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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班班规 (第二版)

奖惩部分

处罚篇

奖励篇

执行篇

  1. 1分等于20张草稿纸或1支笔芯
  2. 可以用人民币代替实物处罚,0.5元换1分
  3. 值日生1.5倍扣分
  4. 被学校、年级组、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发现的违纪双倍扣分
  5. 加倍扣分以乘法运算叠加
  6. 被学校或年级组发现的违纪有额外扣分(不计入第4条双倍扣分)

    一周内被学校或年级组发现的违纪中的第n次额外扣分的计算公式为 𝑃=3(𝑛−1) (𝑛∈𝑁*)

  7. 每周统计1次,在统计结果公布2天内上交处罚物品
  8. 未及时上交惩罚物品者双倍处罚

解释部分

第一版解释

  1. 讨论问题需离开教室
  2. 在特殊情况下,讲话不属于违纪行为
  3. 迟到以学校铃落为准
  4. 请假需向副班长报告
  5. 向老师请假需补请假条
  6. 组内卫生任务调整需经组长批准

第二版解释

  1. 上课时间包含一般的上课时间、读报时间、早晚自习时间和午间静休时间
  2. 一般情况下,迟到以学校预备铃落为准
  3. 体育课、信息技术课和阅读课迟到以学校上课铃落为准
  4. 在教室上课时第三排以后只允许携带凳子、教材及教辅资料(含学案、试卷)、作业本(含草稿纸)和笔向前移动;前三排为防反光可向后、横向移动;信息技术课移动不可携带凳子;体育课不受此限制
  5. 上体育课时不得提前回教室,否则作早退处理
  6. 未经老师允许,上课时间(不含午间静休时间)闭眼不得超过5秒,否则作上课睡觉处理且不需要被值日生叫醒
  7. 小型测试包含听写、默写等年级以下级别的测试
  8. 禁止携带包装食品、校外摊点食品进入教学区
  9. 禁止携带有较大气味的食品进入教室
  10. 禁止在教室内吃除水果外的食品
  11. 禁止在教室内喝奶茶
  12. 禁止在体育课上购买食品
  13. 禁止携带任何食品上体育课、阅读课
  14. 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含饮用水)上信息技术课
  15. 违反以上7条者按携带食品处理
  16. 禁止在上课时间吃任何食品
  17. 最大长度不超过0.5cm的垃圾不属于可用于扣分的垃圾
  18. 最大截面面积不超过1cm2的垃圾统一合并为一个垃圾
  19. 同一个垃圾在座位下停留超过1天才可扣分
  20. “晚上放学后未打凳子”仅对通学生有效
  21. 星期天下午在教室自习需提前申请才能获得奖励
  22. 星期天下午在教室自习时不得使用任何计算机(含手机、计算器,不含计时器),离开座位不得超过8次,不得违反班规的其它规定,否则无法获得奖励

附录

附1 班委组成

版本信息

第二版

有效期

2020年7月5日~2020年8月27日

作者

本页内容整理

李子晗

lizihan@homepigweek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