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
667班班规 (第二版)
奖惩部分
处罚篇
校级违纪
未携带通行证 -1
不穿校服 -0.5
其它未列入本表的违纪
情节轻微 -0.5
一般情况 -1
纪律
迟到 -2
早退 -2
旷课 -3
缺请假条 -2
不按要求进行晨读或早自习 -2
上课讲话 -2
上课睡觉 -3
上课随意移动 -2
上课被老师批评
基准扣分 -3
指定范围 -(1~5)
小型测试作弊 -5
作业未完成或作业态度不端正
少量 -3
一般情况 -4
大量 -5
顶撞老师 -5
顶撞班委 -2
携带食品 -3
上课吃东西 -3
不做或不认真做眼保健操 -2
晚上放学后未打凳子 -1
卫生
未进行日常小扫除 -3
卫生未打扫干净 -2
大扫除擅自离岗 -3
把垃圾放在地上 -1/天
其它
班委或九科课代表不作为或乱作为 -3
奖励篇
每月奖励
班委 +5
值日生 +3
六科课代表 +6/科
三科课代表 +2/科
考试奖励
六科成绩
600+ +20
580~600 +10
1st +5
2nd +3
3rd +1
进步奖
1st +10
2nd +8
3rd~5th +6
单科王 +3
其它
申请星期天下午在教室自习
1h +3
2h +5
参加大型活动
校 +5
县 +10
市 +15
省 +20
老师表扬三次 +5
执行篇
1分等于20张草稿纸或1支笔芯
可以用人民币代替实物处罚,0.5元换1分
值日生1.5倍扣分
被学校、年级组、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发现的违纪双倍扣分
加倍扣分以乘法运算叠加
被学校或年级组发现的违纪有额外扣分(不计入第4条双倍扣分)
一周内被学校或年级组发现的违纪中的第n次额外扣分的计算公式为 𝑃=3(𝑛−1) (𝑛∈𝑁*)
每周统计1次,在统计结果公布2天内上交处罚物品
未及时上交惩罚物品者双倍处罚
解释部分
第一版解释
讨论问题需离开教室
在特殊情况下,讲话不属于违纪行为
迟到以学校铃落为准
请假需向副班长报告
向老师请假需补请假条
组内卫生任务调整需经组长批准
第二版解释
上课时间包含一般的上课时间、读报时间、早晚自习时间和午间静休时间
一般情况下,迟到以学校预备铃落为准
体育课、信息技术课和阅读课迟到以学校上课铃落为准
在教室上课时第三排以后只允许携带凳子、教材及教辅资料(含学案、试卷)、作业本(含草稿纸)和笔向前移动;前三排为防反光可向后、横向移动;信息技术课移动不可携带凳子;体育课不受此限制
上体育课时不得提前回教室,否则作早退处理
未经老师允许,上课时间(不含午间静休时间)闭眼不得超过5秒,否则作上课睡觉处理且不需要被值日生叫醒
小型测试包含听写、默写等年级以下级别的测试
禁止携带包装食品、校外摊点食品进入教学区
禁止携带有较大气味的食品进入教室
禁止在教室内吃除水果外的食品
禁止在教室内喝奶茶
禁止在体育课上购买食品
禁止携带任何食品上体育课、阅读课
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含饮用水)上信息技术课
违反以上7条者按携带食品处理
禁止在上课时间吃任何食品
最大长度不超过0.5cm的垃圾不属于可用于扣分的垃圾
最大截面面积不超过1cm2的垃圾统一合并为一个垃圾
同一个垃圾在座位下停留超过1天才可扣分
“晚上放学后未打凳子”仅对通学生有效
星期天下午在教室自习需提前申请才能获得奖励
星期天下午在教室自习时不得使用任何计算机(含手机、计算器,不含计时器),离开座位不得超过8次,不得违反班规的其它规定,否则无法获得奖励
附录
附1 班委组成
班长
副班长
学习委员
劳动委员
体育委员
团支部书记
电教管理员
会计
出纳
版本信息
第二版
有效期
2020年7月5日~2020年8月27日
作者
谭乔智
李子晗
本页内容整理
李子晗
lizihan@homepigweek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