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班班规 (第三版)
奖惩部分
个人处罚
- 校级违纪
- 出勤
- 一般违纪
- 5 不按要求完成 晨读/早自习/眼保健操 -2
- 6 上课随意移动 -2
- 7 上课讲话 -2
- 8 上课睡觉 -3
- 9 小型测试作弊 -5
- 10 携带食品 -3
- 11 上课吃东西 -3
- 卫生
- 12 未进行日常小扫除 大扫除擅自离岗 -3
- 13 卫生未打扫干净 -2
- 其它
- 14 班委或九科课代表不作为或乱作为 -3
- 15 作业未完成 作业态度不端正 -(3~5)
- 16 被老师批评
- 17 顶撞老师 -5
- 18 顶撞班委 -2
- 19 晚上放学后未打凳子 -1
- 20 故意干扰计算机控制 -(1~5)
个人奖励
- 每月奖励
- 21 班委 +5
- 22 值日生 +3
- 23 六科课代表 +6/科
- 24 三科课代表 +2/科
- 25 自习管理员 +3
- 考试奖励
- 26 六科成绩
- 600+ +20
- 580~600 +10
- 1st +5
- 2nd +3
- 3rd +1
- 27 进步奖
- 1st +10
- 2nd +8
- 3rd~5th +6
- 28 单科王 +3
- 其它
- 29 申请星期天下午在教室自习
- 30 参加大型活动
- 31 被老师表扬
组
- 扣分
- 32 垃圾未被清理 -(0.5~1.5)/个
- 33 被老师批评
- 加分
执行篇
- 1分等于20张草稿纸或1支笔芯
- 可以用人民币代替实物处罚,0.5元换1分
- 值日生1.5倍扣分(仅限于记录在班务日志上的个人惩罚)
- 被学校、年级组、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发现的违纪双倍扣分(仅限于个人惩罚,第16-18条除外)
- 加倍扣分以乘法运算叠加
- 被学校或年级组发现的违纪有额外扣分(不计入本篇第4条双倍扣分)
一周内被学校或年级组发现的违纪中的第n次额外扣分的计算公式为
|P| = 3(n-1) (n∈N*)
- 个人惩罚每周统计1次,在统计结果公布2天内上交处罚物品
- 个人奖励每月统计1次
- 组奖罚每月统计1次,加扣分可以等额抵消
- 组内自行分配物品,组长代表组在统计结果公布2天内上交处罚物品。
- 未及时上交惩罚物品者双倍处罚
- 关于单科学习的表扬和批评以及学科规定部分的加扣分由对应课代表记录
- 第20条由电教管理员记录并补写在班务日志上
- 其它由值日生记录在班务日志上
举报篇
除以下3类违纪外,其它违纪不可被举报
所有举报由受理人员负责核实
对于信息不足或信息无效的,举报受理人员可不予受理
- 一般违纪
- 举报受理: 当天值日生
- 举报对象: 本班学生
- 必要信息: 事件(某人做了某事) 时间 描述(或物证)
- 时间限制
- 若无物证,则只可在事件发生当天举报
- 若有物证,则在物证消失前均可举报
- 教室卫生
- 举报受理: 劳动委员
- 举报对象: 教室卫生责任区中的区域
- 必要信息: 事件(某区域未被打扫) 时间
- 时间限制: 只可在事件发生当天举报
- 第14条
- 举报受理: 班长
- 举报对象: 班委成员或九科课代表
- 必要信息: 事件(某人做了某事) 时间 描述
- 时间限制: 由班长决定是否受理
解释部分
定义
- 上课时间
- 若无特殊说明,则上课时间包含:
- 上课铃与之后的第一个下课铃之间的时间
- 教室内课程的预备铃与之后的第一个上课铃之间的时间
- 眼保健操时间、午间静休时间、自主学习时间前的5分钟
- 教室
- 是教室4面墙的外表面所在平面与天花板与地板围成的空间
奖惩部分解释
3.1 在一段上课时间开始时没有进入教室且未请假为迟到
3.2 在一段上课时间内未经允许离开教室(或教学场地)为早退
7.1 在自习时间讨论问题需要离开教室
7.2 经批准的发言与讨论不属于讲话
8.1 本条的“上课”不包括午间静休时间
8.2 在非眼保健操时间的上课时间一次双眼闭合5s即为睡觉
8.3 在眼保健操时间趴着不动为睡觉
9.1 小型测试包括但不限于听写、默写等测试
10.1 本条对应的解释中,若有互相冲突的内容,冲突部分以排序靠前的为准
10.2 违反本条对应解释规定的按第10条处理
10.3 上体育课时可以携带水果和饮料
10.4 禁止携带任何食品或饮料上实验课等非教室内课程
10.5 经班委或老师允许,向全班发放的食品不受限制
10.6 不得携带包装食品或其包装、校外摊点食品或其包装、正在散发较大气味的食品、奶茶进入教室
11.1 违反本条对应解释规定的按第11条处理
11.2 禁止在上课时间食用在对应地点禁止携带的食品
11.3 吃饭应离开教室
11.4 在教室上课时,禁止食用固态食品
12.1 卫生任务临时调整需卫生组长同意并告知劳动委员
20.1 屏幕干扰扣1分
20.2 非屏幕干扰 (如遥控、按展台开关、肢体干扰)扣2分
20.3 聚众干扰(达到2人的合作干扰 或 达到4人的非合作干扰)扣3分
20.4 在操作系统未关机时关闭电源扣5分
20.5 若同时有多种情节,按扣分最多的计算
25.1 现任自习管理员是尹依琳
29.1 星期天下午在教室自习需向自习管理员提前申请才能获得奖励
29.2 星期天下午在教室自习时不得使用计算机(含手机,不含计时器),每小时离开座位不得超过6次,不得违反班规的其它规定,否则无法获得奖励
32.1 每天第4节课和晚3下课3分钟后由劳动委员组织检查教室地面垃圾
32.2 每组对本组地面区域的垃圾负责,组间边界争议区垃圾由劳动委员裁决
32.3 被检查的垃圾包括纸质与塑料垃圾,废瓶子由劳动委员判定
32.4 扣分基准为0.5分/个,加扣标准由班长制定并公布
学科规定部分
数学
- 上数学课时打扰他人学习,扣1分
- 上数学课时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扣3分
- 在数学课上被点名回答问题(含上黑板解答)且无错误,加1或2分
- 数学测验得分率达0.9,加3分;达到班级前10名,加2分
英语
- 听(默)写连续不过关扣分公式如下:
|P| = 0, n∈{2,3,4}
|P| = n-3, n∈{5,6,7}
|P| = 5, n∈{8,9,⋯}
- 若听(默)写连续5次满分,可以让当天Check的同学满足自己一次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并重新计数
生物
- 未按时如质完成课前检测题编写扣2分,且需要重新准备
- 有意规避课前检测扣1分
- 损坏或丢失生物组资料扣2分且需要向编写者道歉并按生物组要求重新编写1份;情节恶劣者扣5分
- 在教室外讨论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扣3分
- 讲题或完成课前检测题编写等活动加1~3分;主动协助正常运作加2~5分
信息技术
唯一的要求:上课不能带凳子移动,否则按第6条处理
附录
附1 班委组成
| 职务 |
姓名 |
| 班长 |
谭乔智 |
| 副班长 |
谭毅刚 |
| 团支部书记 |
尹依琳 |
| 劳动委员 |
谭俊威 |
| 体育委员 |
谭青飞 |
| 学习委员 |
费杰 |
| 电教管理员 |
李子晗 |
| 会计 |
龙小乐 |
| 出纳 |
陈泽康 |
附2 各组组长
| 组号 |
组长 |
| 1 |
谭毅刚 |
| 2 |
陈泽康 |
| 3 |
李君涵 |
| 4 |
方敏 |
| 5 |
尹依琳 |
| 6 |
黄飞宇 |
| 7 |
陈璐 |
| 8 |
王曾杰 |
| 9 |
费杰 |
版本信息
第三版
有效期
2020年8月27日~2022年6月1日
作者
本页内容整理
李子晗
lizihan@homepigweekly.cn